【急難救助工作報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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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接案日期 : 20070205
姓名 : 葛○誠 高雄市小港區
案主(男)40歲獨居 罹患癌症末期,長期無工作,申請低收入戶列冊中,早年離婚,育三 子女年幼〈10歲、8歲、6歲〉由案前妻照顧,案父77歲年邁,因積欠安養費用,故本會協助急難救助,支付安養費用3000元,現案主往生,案親友無力善後,故 申請本會協助喪葬事宜。本會協助喪葬事宜及協助急難救助﹝生活補助﹞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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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接案日期 : 20061228
姓名 : 謝○玉 高雄市三民區
一、案主(女)51歲肢障輕度,右腳行動困難,精神症況不佳,早年離婚,育一女,案女離婚,與案主幾無往來,案家已法拍,仍可入屋盥洗及睡覺,無收入,生活困苦,故申?本會協助急難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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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接案日期 : 20061228
姓名 : 褚○龍 高雄市鹽埕區
一、案主(男)47歲獨居,與原生家庭失聯已久,罹患重度憂鬱症、合併貧血、多日沒有進食而造成營養不良,於租屋中被人發現昏倒,送醫急救後穩定,但無任何收入,生活困苦,故申請本會協助急難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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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接案日期 : 20061221
姓名 : 愛○小 高雄市前鎮區
一、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民小學學區屬勞工階層者多,單親隔代教養不少,近逢社會經濟景氣低迷,46位學生家境困窘,無法繳納95年第1學期(全學期)之學生營養午餐全部費用為147805元,故申請本會協助補助。
二、檢附申請人之申請證件:「申請書」、「申請人戶口名簿」、「在學證明書」等。
/ 一、本會工作人員呈報黃理事長(提供資訊者)後,辦理開案。
二、1.急難救助「生活補助」金額為147805元。
2.少報此案申請補助金額為357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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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接案日期 : 20061221
姓名 : 李○東 高雄市左營區
一、案主(男)51歲單身未婚無子女,罹患失智 症、肺結核及結核性腦膜炎而致殘,長期就醫1-2年,無法生活自理,由北區個管中心協助機構安養,現積欠安養費用15000元。
二、案主每月領有殘障補助4000元。
三、申請本會協助急難救助-生活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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